功用性 標識的本質在于它的功用性。雖然具有觀賞價值,但標識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,而是為了實用。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。具有法律效力的標識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。
識別性 標識最突出的特點是易于識別.顯示事物自身特征,標示事物間不同的意義、區別與歸屬是標識的主要功能。
顯著性 顯著是標識又一重要特點,除隱形標識外,絕大多數標識的設置就是要引起人們注意。因此色彩強烈醒目、圖形簡練清晰。
多樣性 標識種類繁多、用途廣泛,無論從其應用型式、構成形式、表現手段來看,都有著極其豐富的多樣性。其應用形式,不僅有平面的、立體的,具象、意象、抽象圖形構成的,還有以色彩構成的。多數標識是由幾種基本形式組合構成的。
藝術性 經過設計的標識都應具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。既符合實用要求,又符合美學原則。我個人提倡張揚個性。一般來說,藝術性強的標識更能吸引和感染人,給人以強烈和深刻的印象。
準確性 標識無論要說明什么、指示什么,無論是寓意還是象征,其含義必須準確。尤其是公共標識,首先要易懂,符合人們認識心理和認識能力。其次要準確,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誤解,尤應注意禁忌。讓人在極短時間內一目了然、準確領會無誤,這正是標識優于語言、快于語言的長處。
持久性 標識與廣告或其它宣傳品不同,一般都具有長期使用價值,不輕易改動。